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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巩俐不做香港人 竟是为了当此国家公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殘念    时间: 2008-9-8 07:32
标题: 巩俐不做香港人 竟是为了当此国家公民
国际巨星巩俐被新加坡当地媒体报道称已获得新加坡公民权,她的好友在接受采访时也默认这个消息,但巩俐八月二十三日并未出席于当地高等法院举行的公民宣誓仪式,也未领取粉红色的新加坡身份证。


巩俐于一九九六年二月,嫁比她年长十三岁的新加坡老公黄和祥。


24日新加坡媒体《联合早报》援引《星期天时报》报道称,八月二十三日共有150名“新国人”会在仪式上宣誓成为新加坡公民,而“GongLi”正是仪式上第133名宣誓的人。


由于英文名和巩俐的吻合,因此更让人相信,此人就是大明星她本人。


不少24日领取公民权的人也因为第133号座位上贴上巩俐的名字,为之兴奋。一名来自印度的科学研究者,看到身旁位子贴上“GongLi”的名字,不禁猜想:“会不会就是演出《红高粱》、《满城尽带黄金甲》和《艺伎回忆录》的著名演员?”


只是,从头到尾,“Gong Li”都没有出现在仪式上。


报道称,有关当局受询时虽然表示无可奉告,但有官员对于巩俐获公民权的消息被传开感到意外。


据报道,24日现场,也有官员因为巩俐可能出现而兴奋地在讨论,还向媒体指出,第133座位就是巩俐的座位。


巩俐的狮城好友颜天发也透露,他早就知道巩俐申请本地公民权的决定,所以受询时,颜天发一点都不感到意外。


“我几个月前就知道了。她说申请了本地护照。我还恭喜她。她经常到处飞,有了新加坡护照就方便多了。这里没有狗仔,所以很多明星都喜欢住这里。我和巩俐走在乌节路上,也不会有人骚扰。”颜天发说。


他还说,巩俐是在5月份时,来新加坡住了一个星期左右,并在那时发出申请。


据悉,巩俐原籍中国山东,但新加坡和中国都不允许双民权,因此巩俐获得本地公民权后,必须在本地的中国大使馆放弃她的中国公民权,最后是出席公民宣誓仪式。若“新公民”无法出席仪式,必须另按排再出席。


巩俐于1996年2月,嫁比她年长13岁的狮城老公黄和祥。不过,巩俐的丈夫长期在香港发展,她本人也曾透露,没有申请新加坡公民权的想法。她当时就说:“因为工作关系,我想我还是会以北京和香港为家。”


据悉,巩俐每年会飞新加坡2到3次,而且喜欢这里的美食与购物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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