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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各国古怪的离婚规定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李迪    时间: 2006-3-23 18:18
标题: 各国古怪的离婚规定
日本:如果丈夫认为妻子睡姿不好看,就可以提出离婚申请。

  

  

  意大利:妻子不干家务或不喜欢干家务,丈夫便可以提出离婚。

  

  

  阿富汗:如果女方提出离婚,那么她再嫁人时,新郎要付给前夫两倍当年婚礼费用;如
果是男方提出离婚,女方重新嫁人时,新郎要偿还前夫当年的婚礼费用。

  

  

  英国:夫妻双方只有一方可以提出离婚,如果双方都提出离婚,则不准离婚。

  

  

  黎巴嫩:在传统的家庭中,女人出门前先要征得丈夫的同意。如果有朝一日丈夫不想要
妻子,待妻子出门前征求他的意见时,他只需说:"快去,别回家了!"便由此宣告离婚。

  

  

  多哥:男女双方感情破裂,便到当地部门申请,并各自请人将各自的头发剃去一半,将
剃下来的头发互相交换。

  

  

  萨尔瓦多:夫妻感情一旦破裂,可到当地管理处申请登记,然后宰一头牛,请双方亲戚
朋友前来聚餐。餐后,夫妻双方面面相对,各自用手打对方十个耳光,美其名曰:记住最后
的痛苦。

  

  

  厄瓜多尔:夫妻如果反目想要离婚,皆要绝食三天。到第四天早晨,到当地一位年长者
处接受"检测"是否真的有气无力,如果真的,分手也是真的;如果是假的,这位年长者会下
令:永远不准离婚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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